商标专利

快速确权服务常见问题及答复

2023-09-18 17:42:43  来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

01

Q

专利复审请求预审的受理条件有哪些?主要流程是?

A

受理条件为:(1)请求主体为在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注册且不存在未处理完毕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案件的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内企事业单位;(2)复审请求对应的专利申请案件不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11号)所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主要流程是:注册阶段→ 提交受理阶段→ 案件预审查阶段→ 案件反馈阶段→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具体可关注“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业务职能”,进入“确权服务”,查看《专利复审请求预审服务指南》。

02

Q

专利复审请求预审的领域是什么?

A

专利复审请求预审没有领域限制。

03

Q

对于通过预审的专利复审请求案件,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A

对于通过预审的案件,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期限没有特殊规定,与普通案件相同。

04

Q

若复审请求人不是南京的,可以申请专利复审请求预审服务吗?

A

目前,复审请求人是南京、镇江、扬州的,均可以申请专利复审请求预审服务。

05

Q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的受理条件有哪些?主要流程是?

A

受理条件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专利权人为在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注册的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内企事业单位。

主要流程是:注册阶段→ 提交受理阶段→ 案件预审查阶段→ 案件反馈阶段→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具体可关注“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业务职能”,进入“确权服务”,查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服务指南》。

06

Q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的领域是什么?

A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没有领域限制。

07

Q

对于通过预审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答复期限有什么规定?

A

对于通过预审的案件,答复期限没有特殊规定,与普通案件相同。

08

Q

若无效宣告请求人不是南京的,可以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服务吗?

A

目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南京、镇江、扬州的,均可以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服务。

09

Q

如何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案件?

A

在 “复审无效快速审查管理平台提交系统”注册完成后,即可提交案件,该系统有两种进入方式:

方式一:通过原“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 (https://cnippc.cn)友情链接“复审无效快审”进入;

方式二:直接打开新系统网址https://kssc.cnippc.cn进入。

10

Q

“复审无效快速审查管理平台提交系统”和“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需要分别注册账号吗?

A

2023年7月27日及以前在“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成功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代理机构无需注册,可直接使用原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复审无效快速审查管理平台提交系统”。2023年7月28日及以后有预审服务需要的企事业单位、代理机构根据需求分别注册。

11

Q

为什么有两个系统?

A

专利复审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服务无需备案,企事业单位完成注册即可,并且专利复审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预审服务对象不局限于南京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原系统无法满足需求。

12

Q

“复审无效快速审查管理平台提交系统”用户名/密码遗失,如何找回?

A

对于用户名/密码不慎遗失需找回情况,原则上应由单位自行找回密码,中心不进行密码重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中心协助的,应提供用户名/密码遗失情况说明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上两份文件均应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发送至邮箱qqfw@ippcnj.com,中心审核通过后,向提出申请的单位提供用户名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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