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3年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二批资助项目

2023-09-24 20:41:58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

关于启动受理2023年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二批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3-09-19/2023-10-19

资助方式:5000万元

支持内容

1、2023年深圳市第二批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含搬迁费用)

(1)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吸引金融企业在深设立法人总部,不断增强深圳金融业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2)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财务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和水平;支持金融企业、民间资本在深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为社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

(3)鼓励金融企业开展综合化经营,支持金融控股公司集聚发展。

(4)支持金融企业在深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原特区外布局,助推全市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5)推动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发挥专业化、差异化经营优势。

(6)鼓励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积极发展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实现金融服务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

(7)积极推进保险经纪、公估、代理、销售公司发展,提升深圳保险市场专业化水平。

2、2023年深圳市第二批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

(1)在深圳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需要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必要的资助。

(2)鼓励金融企业开展综合化经营,支持金融控股公司集聚发展。

(3)支持金融企业在深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原特区外布局,助推全市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4)推动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发挥专业化、差异化经营优势。

(5)鼓励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积极发展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实现金融服务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

(6)积极推进保险经纪、公估、代理、销售公司发展,提升深圳保险市场专业化水平。

3、2023年深圳市第二批增资奖励(含地方金融组织)

(1)引导支持在深金融企业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风险承担能力和综合经营水平。

(2)引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努力营造地方金融业态良好发展环境。

4、2023年深圳市第二批创新型金融机构相关补助及奖励

支持有实力的金融企业在深布局开展金融创新试点,提高业务拓展能力。对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且独立运作、有利于提升深圳金融创新能力的全国性产品研发中心、创新实验室等,其研发的产品、服务在国内同业产生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的,经市政府批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隶属于保险公司总部且独立运作、产生的保费收入计入深圳市总部或分支机构的全国性互联网业务中心(含政策发布之前在深注册设立的保险企业全国性互联网业务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2023年深圳市第二批并购奖励

支持有条件的金融企业跨地区并购和市场化重组,实现金融资源优化整合和外溢发展。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并购重组深圳市外金融企业,且重组后的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活动地在深圳的,给予并购奖励:并购交易额达到5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并购交易金额在50亿元以下、3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0万元;并购交易金额在30亿元以下、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0万元。具体请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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