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部分专利代理机构提交专利预审申请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预审管理平台已注册专利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再次核查。经核实,江苏六佳律师事务所等4家单位的经营状态为“注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快速预审服务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决定:
即日起取消江苏六佳律师事务所、上海秋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天澜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江苏隆亿德律师事务所向我中心提交专预审申请资格。
特此公告。
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