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发布公告,公布了中集集团及其子公司在新加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诉讼和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分别约为7096万人民币、14264万人民币。
据悉,中集集团于1980年1月创立于深圳,由招商局与丹麦宝隆洋行合资成立,初期由宝隆洋行派员管理。1994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目前是A+H股公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招商局集团等。
诉讼案件:索赔985.62万美元
近日,GOODPACK IBC (SINGAPORE) PTE. LTD及GOODPACK PTE. LTD(以下统称“GOODPACK”或“原告”)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对中集集团及其子公司共8家主体提出了违反保密义务、共谋侵权及不当得利的指控。
GOODPACK诉称,被告在进入橡胶行业的IBC(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中型散货箱涉及抄袭原告产品,被告在中国申请的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涉及原告的技术和保密信息、盗用原告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的行为。原告对被告主张赔偿款985.62万美元(约7096万人民币)、被告禁止制造并召回所有侵权IBC箱及支付相关侵权所获利润等诉讼请求。
仲裁案件:索赔1981.3万美元
同时,中集集团及其子公司大连中集特种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大连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还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送达的仲裁材料。申请人GOODPACK IBC (SINGAPORE) PTE. LTD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申请称,被申请人违反相关协议和附录中的保密、竞业禁止和知识产权有关约定,涉及盗用机密信息、合同违约、共谋及不当得利。
在仲裁案件中,GOODPACK主要提出仲裁请求包括:裁决被申请人违约、仲裁主张赔偿款1981.37万美元(14264万人民币)、被告禁止制造并召回所有侵权IBC箱及支付相关侵权所获利润等。
中集集团:两起案件或与一纸协议相关
目前,两起案件均未开庭审理。
中集集团经初步判断认为,本次诉讼和仲裁均与大连中集特种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中集特种物流公司”)和GOODPACK IBC (SINGAPORE) PTE. LTD于2018年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有关。
GOODPACK主张大连特种物流公司和后续承继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大连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中集物流公司”)违反了该协议,因此基于该协议的仲裁条款约定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同时,GOODPACK单方认为,大连中集特种物流公司和大连中集物流公司的违约行为或结果可能牵涉到二者之外的其他7家中集实体,因此将8家中集主体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新加坡法院。
中集集团表示,本次诉讼和仲裁是两个独立的程序,但两个程序的诉因相同,提起程序一方的请求也实质上重复,任一程序的裁决结果将实质性影响另一程序的裁决。如GOODPACK在某一程序中获得胜诉并获赔偿,则该等赔偿将在另一程序的裁决中扣减,不会出现重复赔偿的情况。当下,中集集团正联合律师积极应对诉讼和仲裁。
附:本次公告
(原标题:中集集团海外专利纠纷:仲裁案件索赔超1.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