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不属于“低质申请或非正常申请”等8种情形的专利申请,预审合格可进入快速审查通知

2024-03-11 15:09:26  来源:苏州、安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

近日,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苏州知识产权保护均发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在申请条件中写明:进入快速审查通知的专利申请不属于列举的8种情形

专利申请预审服务(试行)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拟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预先审查,形成预先审查结论,对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标注并提交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已在保护中心备案;

(2)属于新材料、生物制品制造、电子信息或数字智能制造产业领域,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保护中心开通的审查范围内(见附件1);

(3)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为新申请,即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没有申请号和申请日的专利申请。

(4)不属于以下情形:

1.通过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或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2.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3.分案申请;

4.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5.低质申请或非正常申请;

6.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7.要求国内优先权;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已于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该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包括:

(一)所提出的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的;

(二)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的;

(四)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为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常理,或者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

(五)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提交多件专利申请,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六)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者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分散、先后或者异地提出的;

(七)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今日起!这8种行为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

申请材料

(1)专利申请文件:从CPC客户端导出的XML格式案卷压缩包,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实质审查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如有)、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如有);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外观设计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各视图)及简要说明。

(2)承诺书(见附件2)

(3)形式问题自查表(见附件3、4)

(4)其他相关文件(如申请人为多名时,必须提交共同研发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专利预审服务系统(http://zlys.szippc.cn:8001/cms_website/)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材料(使用手册见附件5);

(2)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先审查,并形成预审结论;

(3)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及时以电子申请形式(格式为XML)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申请,并于收到受理通知书当日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缴费,缴费完成后应立即在专利预审系统中提交申请号和缴费凭证;未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4)保护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专利申请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附件1 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受理范围表(2024).docx

附件2 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5 专利预审服务系统使用手册.pdf

备案时限

具体时间以每次备案通知为准

专利预审备案:参保人数20人以下的需提供研发能力证明材料+1件有效发明专利|2024年度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报的通知

事项收费免费

专利申请预审服务介绍

申请人向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请求,经保护中心预审,对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进行标注并提交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在保护中心完成预审服务主体备案;

2.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核准的新材料或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分类号见附件);

3.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为新申请,即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没有申请号和申请日的专利申请;

4.不属于以下情形:

(1)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2)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3)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4)分案申请;

(5)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6)存在低质量问题;

(7)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

1.CPC电子申请文件(必须提交)

请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制作XML格式电子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点击导出案卷,将导出的Zip压缩包(即预审申请案卷包)解压一次后再上传至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系统,上传前请检查压缩包文件格式是否正确,要求申请文件必须是XML格式文件,压缩包内不得包含PDF或word格式文件;

2.承诺书(案件提交页面有模板,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必须提交);

3.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交);

4.代理委托书;

5.同研发证明材料;

6.其他文件。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安徽保护中心网站(https://www.ahippc.cn/)首页-预审业务-专利申请快速预审系统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材料;

2.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先审查,并形成预审结论;

3.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或CPC客户端以XML格式提交,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完成网上缴费,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提交至安徽保护中心预审业务系统;未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4.保护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专利申请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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