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鼓励IP引进及运营项目
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知名、优质IP资源,对引进符合条件的IP资源,按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02、鼓励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项目
对获得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基地认定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基地认定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认定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03、鼓励文化精品原创项目操作规程
(一)对企事业单位原创的文化产品对外投入市场的,按最高不超过其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获得版权或著作权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每项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元的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04、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支持培育电竞企业项目
为支持电竞企业运营,通过房租补贴的方式吸引电竞企业落户,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支持培育电竞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电竞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5%给予房租补贴,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5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05、支持文体产业空间塑造品牌、扩大知名度项目
对经认定的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孵化器等产业空间,运营单位在空间内举办较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对其中一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个产业空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06、支持影视后期制作项目操作规程
政策内容
影视企业开展影视作品后期制作,最高可按照影视作品后期制作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