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目前,云南、安徽、吉林、四川、上海、湖北、宁夏、广东、重庆、新疆、北京、江苏、黑龙江已印发通知,明确了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有关事项。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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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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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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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6日和9月27日两批次(尽可能争取在第一批次,以便有更多的工作时间),第三批次视情况组织。 省科技厅高新处:杨紫涵 0871-63160665 省财政厅税政处:周亚南 0871-63956194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花云峰 0871-63129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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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由各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 省高新中心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70026 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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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陈嵩嵩 0431-82752797、13500828700(微信同步) 谢 斌 0431-81927632、1818684730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14室(省科技厅审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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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关于四川省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年办理四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3月18日—4月18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6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8日17:00之前。 第二批:5月6日—6月6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4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00之前。 第三批:7月1日—8月1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日17:00之前。 第四批:9月2日—10月12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7:00之前。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州)科技局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州)科技局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申报资料和实地核查情况表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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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各审核机构或各受理点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申报事宜,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三楼307~308室。 业务咨询,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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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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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两批开展,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于6月4日截止,纸质申报材料受理于6月6日截止。第二批网上申请受理于9月11日截止,纸质申报材料受理于9月13日截止。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申请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李洪娟/韩博 0951-5032792/5020997 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张海东 0951-5026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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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高企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自2024年3月28日起省阳光政务平台开放高企认定申报。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 省高企业务咨询电话:020-83163873、37660046. 省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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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居民企业。 第一批申报时间:2024年3月29日—5月13日,区县推荐时间2024年5月 31日12:00前。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4年6月1日—7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4年8月16日12:00前。 第三批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9月6日,区县推荐时间2024年9月20日12:00前。 企业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见通知附件,各区县认定工作人员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咨询。 重庆市科技局,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联系电话:67788354、67300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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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申请第三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认定咨询QQ群:68061097(申请入群时注明企业名称和姓名) 通讯地址:新疆软件园G1楼205室(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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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6日(星期五)、6月28日(星期五)、8月30日(星期五)、10月25日(星期五)。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88827981、88827086、64853172、64874561、84097583、64807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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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各设区市、县(市、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8:00.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各地科技部门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上报时间,避免在时间上过度集中。 省科技厅高新处 戴军 电话:025-83359254 省财政厅税政处 高丽晴 电话:025-83633817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缪青 电话:025-58528833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汪雯、任海玲 电话:025-85485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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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随时申报、分批受理、集中报备的方式。全年分3批进行:第1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第2批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第3批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申请企业向所在市(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市(地)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451—51920607、51920608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616室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本条件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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