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要求,促进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质量提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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