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200万
2024年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项目
政策依据
各相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4)1号)规定,我局现统一开放受理15个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标准
1.对获得国家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补。
2.对获得省、市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补。
3.对获得区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4.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差额扶持。
以获奖证书及企业落户的佐证材料为准。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获得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科技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在龙岗区实际运营的企业,
3.在龙岗区落地目正常运作,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
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公开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导制定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补助。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上一年度丰导制定科技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主导制定单位。
1.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文本“前言”中注明的“负麦起草单位"如未注明“负麦起草单位”,前两名视为主导制走单位。
3.经认定的国际标准主导制定单位。
(三)以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件为准。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科技贷款利息扶持
资助标准:
1.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每笔最高30万元利息补助,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所获得的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生产经营活动。
(四)上年度贷款本息已结清的在孵科技企业。
(五)以贷款合同、入孵协议、银行凭证等材料为准。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项目
政策依据
各相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4〕1号)规定,我局现统一开放受理15个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目县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项目为上一年度获得各级科创、发改、工信部门认定或验收通过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并已获得上级认走或立项部门盗助。
3.项目正常开展。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知识产权服务运营扶持项目
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运营单位。
2、经区科技创新局引进(备室),为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开展培训、咨询等服务,且上一年有12个以上服务案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运营单位。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维权配套扶持项目
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
1.分别给予不超过市级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盗助金额的50%,最高10万元配套扶持和不超过市级海外维权资助金额的50%、最高20万元配套扶持。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上一年度获得市级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海外维权资助的科技企业。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补贴
资助标准:
对入驻区级孵化器的在孵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且已拥有或已申请相关自主知识产权的,按每平方米25元/月对上年度实际发生租金予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年度租金总额的50%。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必须在孵化园区内。
(2)在孵企业需在孵化场所内办公、研发
(3)知识产权的专利权人应为在孵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4)企业应提交的纳税证明材料,明确纳税地。
(5)企业2023年营收不得超过1千万元.
(6)企业所属行业,符合孵化时限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48个月。(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现代农业这三个行业孵化期可放宽至60个月由所在园区运营单位核实)。
(7)无法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技术攻关(或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立项扶持
3.获上级立项扶持的项目已于上一年度通过结题验收;已获得龙岗区“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的项目,在取得验收通过通知书后下一年度提出剩余资金的申请,已获扶持的部分,不予重复配套奖励。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科技保险保费扶持
资助标准:
1.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单笔最高20万元补助。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上一年度购买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科技保险产品。
(三)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科技企业。
(四)以保险合同、支付凭证等材料为准。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扶持
资助标准:
1.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上年度贷款本息结清后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
(三)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四)同一项目己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五)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技术转移机构扶持
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运营单位。
2、经区科技创新局引进(备案),为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开展培训、咨询等服务,且上一年有12个以上服务案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运营单位。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
创新空间扶持
申报条件: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 、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获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三)2023年度获得上级立项扶持,项目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