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
01、2024年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低空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对于新落地南山区的低空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及运营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含地价、土地拆迁补偿款等土地成本)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的,按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总投资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
02、2024年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支持获得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项目
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其中,eVTOL航空器分别奖励3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别奖励60万元、60万元、3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同一型号每项认证仅奖励一次。
03、2024年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支持获得民航135部、141部运行资质项目
对新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135部、141部运行资质的运营服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