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X部分:生活污水处理企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碳标委字〔2025〕004号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提出,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48)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X部分:生活污水处理企业》已通过批准立项(计划号:20230984-T-467)。目前起草组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附件2)。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广泛征求各相关方意见,现组织对该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5月17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word版、盖章扫描版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刘舒乐
电话:16619867076
邮箱:liu.shule@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邮编 100191
附件下载:
关于对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X部分:生活污水处理企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 生活污水处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_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生活污水处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编制说明_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 反馈意见表.docx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