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做大做优做强数字经济。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要“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在8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着刀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在制度建设、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方面先行先试。
广东省作为8个地方试点之一,积极围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登记要求等关键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设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制定《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指引(试行)》(简称《服务指引》)。《服务指引》旨在规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活动,推动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作为具有初步效力的证据和数据交易的依据。
(原标题: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一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