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2.5%×20%=年应纳税所得额×2.5%;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100万对应的应纳税额=100×12.5%×20%=2.5万;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0)×25%×20%=(年应纳税所得额-100)×5%;
3、两段应纳税额相加即为全年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0×12.5%×20%+(年应纳税所得额-100)×25%×20%=年应纳税所得额×5%-2.5.
超过小微企业的纳税额怎么算?
如果超过300万就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4、具体计算公式: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区别:
1、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小型微利企业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要求“小型”和“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