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适合大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请收好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增值税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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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如何享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申报享受优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优惠。
四、总部经济政策
享受主体:中大型企业
优惠内容:
针对国家非禁止从事行业的中大型企业,设立分、子、新公司入驻当地后(可不实体入驻),给予产业扶持奖励,扶持比例根据在当地做出的贡献而定,折算有地方留存纳税额的60%-90%,纳税次月奖励扶持。
如何享受:申请名额后等待审核,通过审核后入驻经营后享受。
政策来源: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财税10号公告)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税务总局3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