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著作权登记递交材料,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那么著作权登记递交材料有哪些?
著作权登记递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基本材料
申请表:需填写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等作品相关信息,以及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等。
申请者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需作者签名。
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创作人员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作品样本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的复印件或电子版。
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提供作品照片,一般要求为10cm×12cm,共2张,其中1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盖骑缝章,另1张随材料提交。
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
影视作品:提供VCD、DVD等视频资料。
三、作品创意说明及归属证明
作品创意说明: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这有助于审核人员理解作品,判断其独创性。
著作权归属证明:
委托创作作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复印件,以及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合作作品:提供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职务作品: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材料
权利保证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保证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或已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委托书: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著作权登记,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请注意,以上材料可能因地区、作品类型及登记机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提交申请前,建议咨询当地版权登记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