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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2022-06-08 10:19:25  来源:合创汇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19

高校、科研院所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侧。自十八大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那么我国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又是如何呢?

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是一个带有明显“中国特色”的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界定,科技成果指的是“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使用价值的成果”而“科技成果转化”,按照《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给出的定义: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从改革开放之初直到现在,我国政府始终是科研活动,特别是高校和公立科研机构科研活动的主要资助者,同时又是绝大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乃至国有企业的举办者、出资人和管理者。

也正因为如此,中国政策语境下的“成果转化”,既有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科研项目委托人、科研经费出资人与项目承担者、经费使用者之间的合同义务关系,也有着政府作为相关机构举办者、对科研成果这类无形资产的产权归属关系。

十八大后,迎来重点突破期

当前世界经济进入新旧动能转换期,而科技产业革命也将带来新的经济增长动能。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路,将创新置于国家发展战路的核心位置,十九大以来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颁布《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2016),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

2023年后密集出台多项政策

自2023年以来,科技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更是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可见国家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视。

2023年02月19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发布《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以更好地发挥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2023年02月17日,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提出对于技术研发类机构,注重评估在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绩效,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2023年02月17日,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提出对于技术研发类机构,注重评估在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绩效,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2023年5月13日,科技部、教商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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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科技成果转化由于关系到多个部门和版块,系统性强、复杂程度高,除了需要高校、科研机构配合以及政府政策法规支持以外,企业的承接能力及相关第三方服务支持也是重要因素。

三强 三弱 现状

科技成果资源供应强

企业转型升级需求强

政府战略规划目标强

科研机构转化支持弱

企业承接条件能力弱

社会转化服务体系弱

超大型国家项目转的好

中间态优秀项目转的少

小型短平快项目转的多

技术提供端(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核心问题

高校专利转化率明显低于专利申请量

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仍存在各种挑战和各种不足。

高校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但是转化率相较于申请量明显较低,虽然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进行各种创新研发,但是沉睡专利数量以及专利寿命明显低于各知名科技公司,维持在六年以上的发明专利只占到了不到30% ,实用新型专利普遍维持时间只有两到三年,说明高校对于专利运营以及专利转化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跟国外的高等院校存在一定的差距。

技术提供端(高校及科研院所)问题分析

缺乏风险防控机制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复杂,环节较多,涉及面广,存在各类尤其是合法合规的风险要素。

缺乏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全国2766家公立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中,仅有9.5%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

没有设立专门技术转移机构的单位,多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成果转化工作,缺乏专门服务岗位;

特别缺少既懂成果转化,又具备法律,财务、市场等专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高校科技人员缺乏晋升渠道

从事成果转化工作教师的职称晋升通道以及校外兼职和离岗创业相关制度。

缺乏专利布局与高价值专利培育

我国高校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但却有不少专利闲置,各高校在专利培养和布局上缺乏引导。

“成果究竟属于谁”

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归高校所有,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畴,这也使得成果转化难以突破性进展。

缺乏统一的工作流程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到院系、学校等多个部门,科技工作者在开展成果转化时,不知道找哪些部门协作。

科技承接端的核心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特性及企业发展策略决定了承接动力不足科技成果要想应用,最后都需要落实到企业上,然而企业更关注当期的业绩,而忽视远期才能产生效益并且具有一定风险的技术创新活动。

在与高校合作时,企业老板对教授会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希望教授的成果马上就能够批量生产,而科技成果转化却是一个长周期、高风险、高投入、高难度的事情,这与企业的需求并不匹配。

科技承接端问题分析

我国企业的主体是中小企业,最需要技术支持,但又最缺乏技术创新和转化的条件。

国有企业技术人才多,研发条件好,但考虑科技投入风险大、见效慢,一般只对现有的生产要求开展科研,一些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但要过一定时间见成效的科技成果难以在企业转化和推广应用

由于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存在技术不成熟,市场需求不确定、与科研机构整合难等问题,企业不愿单独承担运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所需的高额资金与风险,而是倾向于追求快速反应、低成本及高利润的技术成果。

科技成果中还存在大量的隐性知识。而企业引进的科研人才、生产操作人才是严重不足的。这也限制了知识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虽然高校、 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往往能够以协议的方式建立合作关系,但“貌合神离"现象突出。

转化方式利弊分析

自行投资利弊分析

利:

科技成果所有人取得全部的转化收益,一般会组织科研人员进行后续研究开发,且享有后续开发成果的所有权

弊:

研发者与市场化需求者思维差距大 ,研发者的很多成果形成了中间产品,却在推广转化过程中失利;高校及科研院所内的科技工作者往往有自己的工作或者退路,很难全身心投入成果转化中去;科技工作者的企业管理、市场运作经验有限。

成果转让利弊分析

利:

收益与风险全部转移,即转让方收取的转让费,不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效果直接关联,也不承担转化的风险。受让方能够取得科技成果所有权,即可以自己实施、禁止或许可他人实施,转让、放弃等。

弊:

受让方投入的费用较大,包括支付科技成果受让费、交易费用和转化科技成果的费用等;交易过程比较复杂,交易时间比较长;如果交易不彻底,科技成果所有人仍占有该成果,而且科技成果完成人掌握的非编码知识不可能一并转让,受让人需要付出较多的努力才能掌握同等水平的非编码知识。

合作转化利弊分析

利:

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不涉及科技成果权属的转移,程序简单。对于企业来说,不必支付科技成果的使用费或转让费。

弊:

合作双方的关系并不紧密。

作价投资利弊分析

利:

对科技成果所有人而言,可继续对该成果进行研究开发,并分享其转化收益,而且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的限制。

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人而言,无需支付现金就可获得对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控制及其转化收益,是一种成本低、风险小的交易方式。

对于被投资企业而言,将科技成果所有人的利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绑定在一起科技成果所有人会全力支持该成果的转化及后续研发,因而更有利于该成果的转化。

弊:

对于不太成熟的科技成果,投资风险比较大。

成果许可利弊分析

利:

程序简便,交易成本比较低;被许可人支付的交易对价也较低,通常与被许可方的生产规模相关,或所解决的问题大小有关;风险较小,当科技成果中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被新的技术替代等情形出现时,被许可人受到的损失也较小。

弊:

交易过程比较复杂,交易时间比较长;如果交易不彻底,科技成果所有人仍占有该成果,而且科技成果完成人掌握的非编码知识不可能一并转让,受让人需要付出较多的努力才能掌握同等水平的非编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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