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老师授课课件也涉及到知识产权

2022-12-12 21:46:56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16

老师上课讲解很对你的“胃口”,当下课铃声响起,你兴奋地跑向老师,想向老师拷贝下当日的课件时,尴尬了,被拒绝了!扎心了,有木有?而且一个大大的疑问悬在你头顶,是不是?这是因为,老师授课的课件也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问题。还是不理解是吗?来来来,小编就和你来聊聊。

授课课件

首先,老师对原创性的课件享有著作权。课件要成为著作权法所要保护的“作品”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其一,独创性。独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创作而成,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同。其表现在课件的主干部分有作者自己的创作和构思,课件辅助部分图片、视频的搭配具有独特性。其二,可复制性。通常是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其次,课件著作权权利的归属。这要区分课件是个人作品还是职务作品。如果是个人作品,学生向老师索要课件应当征得老师的同意。职务作品还可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前者,其著作权通常属于事实作者,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有优先使用权。后者,其著作权属于学校,作者享有署名权。

最后,课件资源的共享问题。老师对课件的共享问题应抱着更为开放的态度,可以主动挂在学校网络综合教学平台上,供学生自由浏览、学习使用,减少了学生课后拷贝课件的麻烦。但学生在使用中不能私自将其上传网站传播,侵犯老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发表权。

同时,我们也应尊重老师对课件拥有的著作权,因为一些原创性的图片、数据、构图都属于老师的研究成果,不愿挂上教学平台和让学生拷贝也在情理之中,我们应尊重老师的选择。

因此,拷贝课件只要不侵犯老师著作权就没有问题。只是,不能因此而养成依赖课件应付考试的习惯,不能因为有了课件就不去读书和思考问题。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