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2019年“文博会”分会场补贴奖励标准及申报指南
一、奖励标准
对承办我区“文博会”分会场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按照深圳市奖励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文博会”分会场的承办单位为申报主体;
2) 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分会场周边环境整治费、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展品运输费。
三、申报材料
1) 《“文博会”分会场补贴资助申请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 分会场总结报告(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本届分会场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果;包括;展示情况;分会场活动情况;出席分会场活动的嘉宾介绍;参观人员情况;经费使用报告;成交情况;分会场及活动的照片、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2000字以上);
6) 分会场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7) 分会场活动开支发票、支付款项银行往来凭证复印件;
8) 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提供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9)承诺书;
10)其它附件(如有)。
四、申报时间
2019-08-14至2019-08-2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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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山区2019年“文博会”分会场补贴奖励标准及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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