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华区国家、省、市创新载体配套奖励申报指南
一、资助标准
1.对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国家级扶持金额50%、不超过3000万元的配套扶持;
2.对广东省、深圳市级创新载体,分别给予广东省、深圳市级扶持金额50%、单项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创新载体经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立项,上级资助经费已到账,且上级资助经费的实际到账时间应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在《实施细则》实施的第1年,可在申报之日前3年内;项目经费分批到账的,以最后一笔经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申请材料
国家、省、市创新载体申请扶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华区国家、省、市创新载体配套扶持申请书》、《龙华区国家、省、市创新载体房租及装修费扶持申请书》(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八)国家、省、市创新载体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发布公告-企业申报-材料接收-材料审查-征求意见-对外公示-报批-资金拨付。
五、受理时间
2020年03月18日--2020年12月31日
以上就是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国家、省、市创新载体配套资助类操作规程,如需委托代理申报,欢迎咨询高新认定网在线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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