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华区物流企业产业升级及技术改造资助标准及申报指南
一、资助标准
(一)鼓励物流企业在我区投资设立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自有基础设施项目。对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实际投资总额1%、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二)支持企业通过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可视、可追踪等技术实现网络化、信息化运营。经认定,给予企业实际投入总额3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三)支持企业通过投入新能源汽车、标准化设备、智能化设备等进行设备更新升级改造。经认定,给予企业设备实际投资额总额10%、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行业分类为运输、仓储、装卸等物流类企业。
(四)申请技术设备升级类,企业需实现网络化、信息化运营或者投资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五)申请设备更新升级改造类,企业需在市经贸信息委完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六)本项目为事后补贴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物流企业自有基础设施建设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计报告、相关服务合同及支出证明等)。
(六)申请优化基础设施类需提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等)。
(七)申请技术设备升级类需提供企业实现网络化、信息化运营相关证明材料或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升级改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采购合同及财务凭证、设备说明书及设备现场照片、企业信息化运营人员架构及相关社保证明等)。
(八)申请设备更新升级改造类,需提供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表(市经贸信息委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
(九)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企业申报——材料接收——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征求意见——对外公示——复核——送审——资金拨付
五、申报时间
2020年05月01日--2020年05月30日
区经济促进局集中受理,分批审核(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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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龙华区物流企业产业升级及技术改造资助标准及申报指南
龙华区物流企业产业升级及技术改造资助:http://www.gxpressit.com/qubutie/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