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六保”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疫情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影响专题调研。
2020年2月,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组织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行业协会,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对600多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题调研,了解知识产权服务业抗击疫情的作为、受到的影响及政策建议,积极回应诉求,引导服务机构有序复工复产、支持抗疫技术创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2020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委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凡符合专利代理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
2020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指导各地知识产权局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作,吸引优秀毕业生从事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通知发布以来,全国各地共举办知识产权服务业专场招聘会351场,1619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提供9023个就业岗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
2020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以“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复工复产、支持创新创业”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各地围绕“知识产权支持抗疫技术创新转化”“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惠企助企”等5项重点任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对接活动共计7000多次,惠及企业超过5万家。
盘点二改革开放篇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落实国务院部署,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试点,2020全年在全国自贸区共批准设立专利代理机构36家。
国家知识产权局简化专利代理机构注销审批和公告流程。
2020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调整专利代理机构行政审批信息公布相关事项的公告》,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信息对外发布方式由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发布,调整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代理管理”专栏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发布。
国务院批复《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列入专利代理对外开放两项试点。
2020年8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推动,国务院批复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纳入了“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等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试点,允许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具有其他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选择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两项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任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专利代理对外开放有关试点。
2020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同意在北京、江苏部分地区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有关试点工作的函》,同意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苏州高新区和南京市江宁区3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有关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3年。
专利代理管理“好差评”功能按期上线。
2020年12月,为落实国务院优化政务服务有关要求,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务系统实现“好差评”功能按期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