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强化全链条保护,积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8.5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09件,万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达95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170亿元,力争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率先突破,为开启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扣形势任务,加强工作顶层设计
(一)加强战略规划。制定《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21-2035)》,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蓝图。各市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衔接,认真谋划和抓好本地区“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省战略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深化局省合作。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省人民政府新一轮知识产权合作会商会议,全面总结2016-2020年合作会商工作情况,签署新一轮合作协议,积极争取更多资源落户我省。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向省局推荐局省合作项目。扎实推进省市场监管局与本地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知识产权工作任务落实,以更大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强化组织部署。筹备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系统部署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标准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要求,调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保护指标体系,建立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
(四)优化评价指标。为衔接国家规划要求,我省“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中,拟将“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调整为“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021年度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中,仍维持2020年度2项专利质量评价指标,今后将按要求做出调整,同时优化知识产权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评价标准,突出质量导向。各市、县要提前做好政策衔接,坚持质量优先,坚决杜绝为完成考核指标购买专利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突出严格规范,提高保护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地方立法。加快《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按要求及时提交省人大审议。积极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意见征求工作。各设区市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制定工作,不断完善我省知识产权法制体系。
(二)加强学法普法。制定出台全省知识产权“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围绕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全员学法行动,提高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开展面向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法治专项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法治意识。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专利、商标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业务轮训。各地要认真执行《江苏省专利商标行政执法规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双打”专项行动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电商、展会、驰名商标、涉农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和区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要推进长三角、十二省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协议落实,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
三、加强系统集成,强化全链条保护
(一)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扎实推进中国(江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指导各地已建保护中心加快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一步优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载体布局。指导各地维权援助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在线调解等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二)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国家和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试点工作,规划建设知识产权分级分类信用监管系统,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推动“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提档升级,积极申报创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制定出台《实体市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推动行业协会、实体市场、商贸企业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
(三)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建成上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一期工程,申报建设一批国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实现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互联互通。
(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核心,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集成各部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招引国内外各类服务机构、人才团队,打造“全链条、多门类、一站式”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载体。
(五)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讲述江苏知识产权故事、献礼建党100周年”主题宣传,紧扣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重要论述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我省“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成就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推动知识产权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各地要加强宣传联动、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大胆探索实践,推进改革试点创新突破
(一)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1个设区市、1个县(市、区)、1个园区,以地方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为实施主体,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二)支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积极申报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和金融创新。实施新一轮“知识产权百亿融资”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服务全省的线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以园区为重点,推进线下银企对接。加快建设长三角知识产权金融数字实验室,探索创新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分担、风险补偿、投贷联动和质物处置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四)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质量。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师培训体系,切实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加强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发展状况统计分析,建立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公开评价结果,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质量提升。强化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监管,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促进专利商标代理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五)高标准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改革试点任务。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知识产权分级分类信信用监管、数字金融等试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专利行政裁决等改革成果的推广运用。
五聚焦产业强链,实施产业促进行动计划
(一)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工程。优化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模式,采用滚动管理模式,持续开展关键核心专利布局,强化重点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大对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等重大载体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其高价值专利产出。
(二)实施知识产权强链工程。聚焦我省卓越、优势产业链,实施产业专利导航计划,建设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深入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细分领域专利信息分析,提高产业研发的精准度和效率。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为核心,推动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上下游企业构建专利池,增强产业竞争力。
(三)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升级工程。建立企业分级分类培育库,集成知识产权信息、专利审查员等优质资源,实施有针对性、差别化知识产权服务指导,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四)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深化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探索建立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机制。大力开展“苏地优品”培育,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产业促进试验区,创新地理标志产品产业与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等关联产业共同繁荣的“1+N”发展模式,助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出台我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办法》,抓好我省首批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修订我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评选标准,组织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领军人才、百名高层次人才遴选推荐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列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对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学历教育,鼓励省内高校增设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建知识产权国际学院。成立省知识产权智库联盟,支持长三角新结构经济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发展。大力推进网络在线培训,积极开发知识产权培训教育课程,设立江苏省知识产权培训教育“云课堂”。鼓励开展市场化知识产权培训服务。
(三)分层分类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推动各级党校将知识产权纳入课程体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素养,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和执法人员培训。联合省国资委、工信厅、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分层分类培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继续开展专利代理师考前培训。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抓好本地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
七、拓宽国际视野,统筹交流合作和风险防控
(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家合作交流,了解掌握相关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执法措施,并向相应企业推送,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高校院所、学术团体开展知识产权民间交流,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动态研究,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水平。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省政府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备忘录。
(二)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加快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完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指导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会同工信、商务等部门,抓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落实,规范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机制,防范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风险。
(三)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局长会议、第十一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更高标准举办第十七届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第五届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讲好江苏知识产权故事,树立我省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
做好新阶段知识产权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全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年度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落实。要进一步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熟悉业务,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打造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要推动党建工作与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的成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转作风,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