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关于开展宝安区科技项目配套奖励申报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2021-10-18/2021-11-03 |
支持方式 |
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分别给予国家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1000万元和省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市科技奖励项目,按照国家、省、市科技奖励奖金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
申报主体 |
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属于企业的,统计关系在宝安区 |
关于开展宝安区科技项目配套奖励申报的通知
2022-05-07 09:47:3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