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东省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11-01/12-01
支持方式
项目资助强度分为50、100万元2个档次。
其中,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建设运行机制研究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元,拟支持1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其它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元和资助强度为100万元的分别拟支持3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申报主体
申报对象为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承建、参建或合作单位,且已注册成为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其中,承建单位限申报4项,参建或合作单位每家限申报1项,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建设运行机制研究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或分中心承建单位。
申请人应为申请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