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延长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项目入库申报时间的通知

2022-05-07 11:34:4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

项目名称

关于延长2022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项目入库申报时间的通知

申报时间

10-29/11-15

支持方式

(一)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认定的节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企业或园区,并已完成项目完工评价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二)通过市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每次奖励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同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再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三)对列入省级以上工信部门公布的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四)对获评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的绿色工厂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单位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五)对获评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给予每个型号产品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对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并接入市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单位,按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七)对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八)对建成工业和信息化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并具有一定节能、清洁生产效果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设备(含系统)投资额的15%,对项目投资方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额200万元。

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为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项目是否执行本通知由深度合作区自行研定兑现。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