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龙华区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创新创业活动备案受理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1-04/02-11
支持方式
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评审和会计审计通过的,给予活动实际产生的组织费(仅含专家及嘉宾邀请费、评审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宣传推介费、会议费(含场地费、设备及布展费、资料印刷及制证费)、安全保障费实际支出50%、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的创新创业活动不超过20 场。
其中:
1.餐费是参加活动的专家及嘉宾因举办活动而必须的用餐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2.住宿费是参加活动的专家及嘉宾因活动必须的短暂租住费用,本市专家及嘉宾,原则上不安排住宿;能够于活动结束日返回的外地专家及嘉宾,结束日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3.交通费是指用于参加活动的专家及嘉宾接送。
4.场地费是指举办活动需租借或使用场地的费用,不可高于该场地该时段的平均租借价格。
5.其他组织费、宣传推介费、会议费、安全保障费不可高于同类型活动的平均费用。
申请资助的活动费用,原则上必须是在深圳市内发生的。
受资助的创新创业活动各项费用的资助标准参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执行。
申报主体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并且是创新创业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