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01-06/01-26
支持方式
对标识注册量超1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万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01-06/01-26
支持方式
对标识注册量超1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万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