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名称
关于发布2022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软件与信息服务专题)
申报时间
01-26/03-21
支持方式
方向一 软件项目补助
本方向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成立软件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示范平台、适配研发项目,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事后补助。
方向二 芯片产品流片补助
本方向项目为普惠性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芯片产品流片费用30%的标准予以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主体
方向一软件项目补助: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并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
方向二芯片产品流片补助: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集成电路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