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龙华区关于开展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稳企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01/06-17
支持方式
对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并在条件具备时开展经营的限额以上住宿(隔离酒店除外)、餐饮、汽车销售企业,给予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租金总额20%的补贴,最高20万元。(详见附件操作规程)
申报主体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2022年2月28日前已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住宿(隔离酒店除外)、餐饮、汽车销售企业。隔离酒店除外指2022年3月1日-5月31日期间做为隔离酒店则不属于资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