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山区关于开通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09/05-20
支持方式
(一)购置办公用房:南山区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同一栋建筑物;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已获购房资助的总部企业,再次购置自用办公商品房的不纳入资助范围),针对套内建筑面积,按最高3000元/㎡的标准分3年平均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
(二)租赁办公用房: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同一栋建筑物且租赁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合同期在1年及以上的,5年内可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补贴;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三)每一总部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以上一项扶持政策。
申报主体
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南山区政府认定的南山区总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