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09/05-31
支持方式
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按照新设或增资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奖励:对2000万-3000万美元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3000万-5000万美元的,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600万元(人民币)奖励。
申报主体
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项目名称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09/05-31
支持方式
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按照新设或增资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奖励:对2000万-3000万美元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3000万-5000万美元的,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600万元(人民币)奖励。
申报主体
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