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延长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时间的通知
申报时间
04-22/05-23
支持方式
鼓励地方及中央企业等有关推荐单位,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对入选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荐单位在示范期内要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不断推动项目在各地方、各行业加大应用推广。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