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符合这几条的专利申请人!国知局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形提供申诉特别通道

2022-05-23 16:31:27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

2022年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

各省明确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条件、程序和退出机制,严格核实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全文

近期,陆续有省份发布组织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

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6月起建立安徽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创新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申报数量原则上不限额。

纳入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享受以下政策:

(一)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优先审查指标上给予倾斜。

(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专利预审备案中优先审批。

(三)在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国家级项目申报方面,提供专家服务,优先推荐。

(四)在对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主体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五)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或经甄别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形提供申诉特别通道。

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维护专利申请秩序,建立高效精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保护,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 号)的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6月起建立安徽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

纳入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享受以下政策

(一)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优先审查指标上给予倾斜。

(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专利预审备案中优先审批。

(三)在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国家级项目申报方面,提供专家服务,优先推荐。

(四)在对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主体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五)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或经甄别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形提供申诉特别通道。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明创造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

(四)属于国家或省、市、县(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或生产能力,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或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或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各维权援助中心(站)承建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无重大专利违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若有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三、申报程序

芜湖市内创新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申报数量原则上不限额。

(一)创新主体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附件)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团登记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备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人的研发情况、创新能力进行严格核查核实后,拟定本地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形成《汇总表》,连同《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并于2022年5月26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审查。市局于2022年5月30日前统一报至省市场监管局。

(三)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市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审核后,推荐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情况,确定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欢迎我市广大创新主体积极申报!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docx

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请表

山东省

省局建立全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以下简称精准管理名单)遴选制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上报全省精准管理名单。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各市局要在严格核实辖区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基础上,向省局提出拟推荐的精准管理名单。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相关条件、程序及退出机制如下:

条件

1.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有关单位)。

2.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备,建立、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

3.具备相匹配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资质,创新意识较强,发明创造能力较高,高质量发展需求比较迫切。

4.系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省市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5.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近3年无重大专利违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6.自愿申请,承诺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省局规范专利申请有关工作要求。

【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制度、研发能力、产业领域、获专利奖等相关情况,在全区筛选出88家企业申报了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河北省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申报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一、实施专利申请精准管理

市场主体自愿申报,经市局、省局审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确定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对纳入名单的市场主体,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省局视情形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二、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申报

(一)在河北省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户籍在本省的个人;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设施、条件和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自愿承诺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相关规定;

(四)拥有PCT(欧洲、美国、日本)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中国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五)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已全部主动撤回,且按要求整改到位。

河北《关于申报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全文

符合这几条的专利申请人,国知局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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