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3年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22/07-08
支持方式
1、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攻关项目。
事后资助,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测试鉴定、委托开发、专家咨询、研发人员、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费用。其中,专家咨询、研发人员等人员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2、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项目。
事后资助,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系统集成和运营维护、建筑工程、委托开发、设计咨询、宣传推广、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费用。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仅限用于创建高端体验店、高级定制店、跨界融合店等,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设计咨询等人员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宣传推广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3、产业支撑体系项目。
事后资助,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和运营维护、委托开发、专家咨询、检验检测、标准认证、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投入。其中,专家咨询等人员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4、行业重大活动。
事后资助,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和搭建、策划、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专家咨询、嘉宾邀请、翻译、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其中,专家咨询、嘉宾邀请、翻译等人员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宣传推广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5、国际化拓展项目。
事后奖励,对企业在海外商业街区设立自主品牌专卖店,自设立起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
申报主体
项目单位是在深圳市辖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时尚产业领域及直接服务于时尚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