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知识产权职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在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宁德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宁市监〔2019〕162号)规定,市局拟组织开展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通过2021年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并在我市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的人员。
二、奖励金额
一次性给予每人3000元资金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专利代理师资格奖励经费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工作单位证明。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并于2022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许羽洁,联系电话:0593-2250965.
附件:专利代理师资格奖励经费申请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