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2023年人工智能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工智能企业做大做强奖励,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均位于龙华区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若单位纳入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需在龙华区;
(二)申请单位在2021年10月8日后,首次认定为下列两类企业之一,且在有效期内(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名单为准):
1.广东省人工智能骨干企业;
2.广东省人工智能培育企业。
(三)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标准
对于认定为广东省人工智能骨干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入选广东省人工智能培育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