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工业经济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郫都区工业经济领导小细办公室文件
郫工经领办[2023]1号
成都市郫都区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年度工业经济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双创两委办、工业港、川菜委:
为落实郫都区工业各类惠企政策,促进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就2022年度工业经济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暂停申报条款。
1.《成都市郭都区关于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郭府发[2020110号)第2项、第6项、第7项“第三、第四、五年其租赁厂房租金,按当年区级留存经济贡献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第25 项、第27项“兼并重组或股权投资资产涉及个人地方经济贡献部分,按对区级留存经济贡献的 50%给予个人股东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成都市郸都区关于鼓励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郫府发[2020]6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3.《郸都区促进JMRH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郫委办[2020]3号)第4款“鼓励项目引进”、第5款“鼓励企业扩张产能”第13款“支持军民融合项目入驻。
(二)凡2022年度内符合《成都市郫都区鼓励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成都市郫都区关于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郫都区促进JMRH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和《成都市郫都区推动蜀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扶持条件的项目均属于本年度项目申报范围。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所在街道(镇)或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区域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并负责对项目初审。初审通过项目,由企业报送区经信局相关科室受理。
(二)区经信局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实施评审(三)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区经信局党组审核后报区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区政府审定。
三、项目申报资格及提供资料
(一)《成都市郫都区鼓励工业高质量发展若于政策》 (详见附件1)
(二)《成都市郫都区关于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 (详见附件2)。
(三)《郫都区促进JMRH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纸质资料到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郸都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4栋610)领取。
(四)《成都市郫都区推动蜀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详见附件3)
四、申报时间
从2023年2月7日起至3月1日结束
附件: 1.成都市郫都区鼓励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2.成都市郫都区关于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3.成都市郫都区推动蜀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
报指南
4.2022年项目申报封面
5.2022年项目申报声明表
6.成都市郫都区鼓励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表格
7.成都市郫都区关于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申报表格
8.成都市郫都区推动蜀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申报表格
(此页无正文)
成都市郫都交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3年2月8日
附件1
成都市郫都区鼓励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2022年度)
一、申报受理
2022年《郫都区鼓励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类别及受理详见下表:
类别编号 |
项目类别名称 |
受理单位 |
受理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G2022002 |
鼓励企业做大规模扶持 |
区经信局 |
经济运行科 |
蒋德蓉 |
87862185
|
二、项目申报具体内容
2021年度《郫都区鼓励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由企业自行实施的项目申报共涉及1个项目类别3条政策。
G2022002:鼓励企业做大规模扶持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业企业:
1.对年产值3000万元(含3000万元)-1亿元,增速同比超过25%的工业企业;对年产值1亿元(含1亿元)-3亿元,增速同比超过20%的工业企业。
2.对年产值2亿元以上(含2亿元),全年新增产值超过3000万元,增速同比超过10%的工业企业。
3.对年第一次主营业务收入(计税收入)超过1亿元和3亿元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郫都区企业做大规模扶持申请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验原件);
(3)国家统计直报系统2-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统计报表复印件;
(4)企业所在地或统计部门出具的企业产值和增速情况证明(由区统计局统一提供);
(5)企业入驻签订的协议/合同;
(6)本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7)企业提供占地面积/租用厂房面积相关佐证材料。
2.满足申报条件第3条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郫都区企业做大规模扶持申请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验原件);
(3)本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
(4)专项审计报告;
(5)企业入驻签订的协议/合同;
(6)企业提供占地面积/租用厂房面积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需全部提供且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1.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2.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企业,新增产值部分按1万元/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奖励。
3.满足申报条件第3条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附件2
成都市郫都区关于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2022年度)
一、申报受理
2022年度《郫都区关于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类别及受理详见下表:
类别编号 |
项目类别名称 |
受理单位 |
受理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w2022001 |
激励重特大项目引进 |
区经信局 |
项目投资科 |
全军 |
69066560 |
w2022003 |
强化项目产业扶持 |
区经信局 |
项目投资科 |
全军 |
69066560 |
w2022004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区级留存部分奖励 |
区经信局 |
项目投资科 |
全军 |
69066560 |
w2022005 |
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
区经信局 |
项目投资科 |
全军 |
69066560 |
w2022007 |
支持双创项目落地转化 |
区经信局 |
环境资源科 |
朱万青 |
86556909 |
w2022008 |
鼓励企业绿色发展 |
区经信局 |
环境资源科 |
朱万青 |
86556909 |
w2022009 |
鼓励落后产能退出 |
区经信局 |
环境资源科 |
朱万青 |
86556909 |
w2022010 |
推动工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 |
区经信局 |
软件产业科 |
袁东 |
87855524 |
w2022011 |
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信息化改造 |
区经信局 |
软件产业科 |
袁东 |
87855524 |
w2022012 |
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
区经信局 |
项目投资科 |
全军 |
69066560 |
w2022013 |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区经信局 |
食品饮料科 |
黄朝成 |
86553539 |
w2022014 |
鼓励企业申报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 |
区经信局 |
软件产业科 |
袁东 |
87855524 |
w2022015 |
支持企业应用优秀工业设计成果 |
区经信局 |
项目投资科 |
全军 |
69066560 |
w2022016 |
鼓励发展领军企业 |
区经信局 |
经济运行科 |
蒋德蓉 |
87862185 |
w2022017 |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
区经信局 |
项目投资科 |
全军 |
69066560 |
w2022018 |
支持企业成长上规奖励 |
区经信局 |
经济运行科 |
蒋德蓉 |
87862185 |
w2022019 |
支持企业参展 |
区经信局 |
食品饮料科 |
黄朝成 |
86553539 |
w2022020 |
鼓励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
区经信局 |
经济运行科 |
蒋德蓉 |
87862185 |
w2022021 |
支持本地产业配套 |
区经信局 |
经济运行科 |
蒋德蓉 |
87862185 |
w2022022 |
支持企业提升质量 |
区经信局 |
经济运行科 |
蒋德蓉 |
87862185 |
w2022023 |
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 |
区经信局 |
经济运行科 |
蒋德蓉 |
87862185 |
w2022024 |
鼓励企业上市 |
区经信局 |
企业服务科 |
刘成静 |
87862133 |
w2022026 |
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 |
区经信局 |
企业服务科 |
刘成静 |
87862133 |
w2022027 |
支持上市企业并购重组 |
区经信局 |
企业服务科 |
刘成静 |
87862133 |
w2022028 |
鼓励扩充流动资金贷款 |
区经信局 |
经济运行科 |
蒋德蓉 |
87862185 |
w2022029 |
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 |
区经信局 |
企业服务科 |
刘成静 |
87862133 |
w2022030 |
支持能源保障建设 |
区经信局 |
能源保障科 |
王小红 |
87862175 |
w2022031 |
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 |
区经信局 |
电子信息科 |
罗轶学 |
69066551
|
二、项目申报具体内容
2022年度《郫都区关于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由企业自行实施的项目申报共涉及27个项目类别。
w2022001:激励重特大项目引进
(一)申报条件
从区外引进符合郫都区主导产业定位且经省、市认定为重大(重点)项目的中介人或机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申报资料
1.重特大项目引进奖励申请表;
2.省市认定为重大(重点)项目的相关文件;
3.项目引进合同;
4.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5.经投促认定的项目引进中介人或机构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6.项目投资单位提供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7.项目引进中介人非公务员承诺;
8.项目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9.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按引进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奖励在项目按协议约定全面竣工投产后兑现。
w2022003:强化项目产业扶持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企业):
1.新引进符合主导产业定位且经省、市认定为重大(重点)项目,并在取得土地6个月内开工建设的。
2.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高能级企业在我区投资主导产业类项目。
(二)申报资料
1.鼓励重大(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扶持申请表;
2.园区管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是否按期推进、项目建设是否按协议内容建设完成等);
3.省市认定为重大(重点)项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4.项目引进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5.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6.项目所在园区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投产证明文件;
7.项目投资单位提供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8.项目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1.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项目(企业),投产当年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的2%,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扶持。
2.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项目(企业),投产当年按该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扶持。
(四)申报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3月1日。
w202200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区级留存部分奖励
(一)申报条件
产业功能区内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业项目,符合土地出让合同或合作协议书约定建设进度,且按相关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
(二)申报资料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区级留存奖励申请表;
2.园区管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文件应包括项目开工时间、项目是否按期推进、项目建设能否按协议内容建设完成、企业已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等);
3.企业(项目)提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复印件(验原件)
4.项目引进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5.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6.项目所在园区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投产证明文件;
7.项目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区级留存部分给予奖励。
w2022005: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一)申报条件
符合郫都区产业布局规划,列入国家、省、市技术改造补助的项目(含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内的技术改造项目),并进入统计局国家联网企业直报平台的技术改造企业。
(二)申报资料
1.企业技术改造扶持申请表;
2.获得国家、省、市技改补助的相关资金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资金到位银行相关凭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项目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按当年获得国家、省、市技改补助金额的 30% ,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特大项目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配套扶持。
w2022007:支持双创项目落地转化
(一)申报条件
经成都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委会认定,符合双创就地转化准入标准且在郫都区产业功能区租赁非关联第三方厂房的项目,且落地年限满1年。
(二)申报资料
1.双创项目落地转化补助申请表;
2.成都市双创管委会双创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材料;
3.企业租赁郫都区产业功能区厂房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租赁郫都区产业功能区厂房的平面图、面积、使用情况等说明及证明材料;
5.郫都区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入驻使用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该条为《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郫府发[2017]30号)第4条“支持双创项目落地转化”的延续。)
(三)扶持标准
第一年、第二年其租赁厂房租金,按照每15元/平方米/月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扶持。
w2022008:鼓励企业绿色发展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业企业:
1.经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省、市节能节水专项资金补助技术改造项目。
2.对新获得“绿色工厂(企业)”“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定的区内工业企业。
(二)申报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1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节能节水专项补助申请表;
2.省、市企业节能节水专项补助批复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省、市节能节水专项补助划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2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补助申请表;
2.获得“绿色工厂(企业)”“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公示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1.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企业,按照所获补助金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配套扶持。
2.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企业,按国家、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扶持。
w2022009:鼓励落后产能退出
(一)申报条件
纳入省、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同时获得省、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配套补助申请表;
2.省、市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资金补助批复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省、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补助划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按获得省、市专项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
w2022010:推动工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
(一)申报条件
实施工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项目且被国家、省、市级评为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制造示范或试点项目、云工业平台项目和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被国家、省评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工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扶持资金申请表;
2.国家、省、市级评为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制造示范或试点项目、云工业平台项目、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和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批复文件和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3.国家、省、市扶持资金拨付文件复印件(验原件),申请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扶持资金的不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对企业实施项目被国家、省、市级评为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制造示范或试点项目、云工业平台项目和两化融合示范等项目的,按照国家、省、市扶持资金的50%,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对被国家、省评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扶持。
w2022011: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信息化改造
(一)申报条件
实施数字化信息化改造完毕后的主导产业类企业。
(二)申报资料
1.数字化信息化改造扶持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数字化信息化改造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数字化信息化改造支出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5.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6.无关联专家出具的验收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支持标准
按项目信息化改造软、硬件投入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
w2022012: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注册地和税收解交地均在郫都区的企业建设研发创新机构,新获批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2.经认定与科研机构、高校等联合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扶持申请表;
2.认定批文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1.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5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10 万元扶持。
w2022013: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申报条件
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获得成都市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扶持申请表;
2.列入成都市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3.申报成都市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资料一套;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按照市级资助到位资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配套扶持。
w2022014:鼓励企业申报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
(一)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省、市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扶持资金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补助资金申请表;
2.国内、省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国家、省、市扶持资金拨付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按获得国家、省、市扶持金额的50%(取国家、省、市最高标准,不合并计算),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扶持。
w2022015:支持企业应用优秀工业设计成果
(一)申报条件
在郫都区实际应用新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的优秀工业设计项目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资料
1.企业应用优秀工业设计成果扶持申请表;
2.使用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工业设计表彰奖励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的优秀工业设计项目在郫都区实际应用,企业取得的经区经信局认定通过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按国家、省、市级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扶持。
w2022016:鼓励发展领军企业
(一)申报条件
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计税收入下同)超过20 亿元、10 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鼓励发展领军企业扶持申请表;
2.本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
3.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100 万元、30 万元、10万元、5万元扶持。
w2022017: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自之一的企业:
1.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交地均在郫都区的工业企业,新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
2.企业注册地和税收解交地均在郫都区的,新获得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扶持申请表;
2.认定批文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4.其他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1.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企业,按照市级资金的50%给予配套扶持;
2.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扶持。
w2022018:支持企业成长上规奖励
(一)申报条件
纳入规模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成功上规并纳入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
(二)申报资料
1.鼓励企业成长上规奖励申请表(附件17);
2.区统计局出具的统计入库证明;
3.国家统计直报系统2-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统计报表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一次性给予企业 10 万元扶持。
w2022019:支持企业参展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对企业参加省、市、区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参加的知名专业展会。
2.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品牌宣传。包括:企业在国内外城市交通枢纽、高速路服务区、旅游景点、星级酒店等重要节点,合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或电子宣传牌,在中央级主流媒体以及收费新媒体上投放广告,并获得市级支持。
(二)申报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1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市场拓展申请表;
2.展会承办单位出具的参展确认函或协议、布展展位装修合同及和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品牌推介展示实景图片;
3.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2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市场拓展申请表;
2.确认品牌证明材料;
3.开展广告宣传业务合同文本、付费凭证、品牌宣传实景图片;
4.相关品牌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1.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企业,按展位费的20%给予单户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扶持。
2.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企业,按照获得市级支持的50%进行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w2022020:鼓励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一)申报条件
“郫都造”工业产品销售到“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
(二)申报资料
1.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扶持申请表;
2.产品销售汇总表(须包含销售地、销售产品、销售金额(不含税)、销售时间、对应出口回执单等详细信息);
3.企业出口数据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支持标准
按年出口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扶持。
w2022021:支持本地产业配套
(一)申报条件
工业企业全年采购本区工业企业的产品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或区内其他法人单位(含政府投资公司和政府采购单位)全年采购“郫都造”工业产品(不含水电气)达到500万元以上的。
(二)申报资料
1.本地产业配套扶持申请表(附件21);
2.采购产品汇总表(须包含企业名称、采购产品、采购金额、采购时间、对应发票信息等详细信息);
3.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需覆盖本年度采购);
4.供货方出具的增值税抵扣发票复印件。
5.专项审计报告;
6.采购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7.供货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支持标准
按采购额的1%,给予单户企业或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
w2022022:支持企业提升质量
(一)申报条件
1.新获“中国质量奖”、省级或市级政府质量奖和获得提名奖的企业。
2.新获得欧盟、美国、日本等国际质量标准认证的企业和新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企业提升质量扶持申请表;
2.获得的相关品牌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支持标准
1.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100万元、50 万元、10万元扶持;对获得提名奖的企业,按上述奖励额度的50%给予扶持。
2.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
w2022023: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承担工业领域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秘书处的单位。
2.主导(即第一起草单位)制修订工业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
3.参与制修订工业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
4.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工业企业。
(二)申报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1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扶持申请表
2.经认定的承担工业领域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秘书处的单位的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2和3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扶持申请表;
2.参加标准制定的排名文件及相关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4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扶持申请表;
2.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工业企业文件及相关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标准
1.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扶持。
2.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扶持。
3.满足申报条件第3条企的业,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5万元的扶持。
4.满足申报条件第4条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扶持。
w2022024:鼓励企业上市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经上市培育,首次成功在境内外主板、境内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且募集资金50%以上(含50%)主要用于郫都区的企业。
2.经上市培育,首次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的挂牌企业。
(二)申报资料
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按照企业完成股改、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上市发行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四大环节完成情况申报相关材料。
1.上市企业补助申请表;
2.企业股改后登记备案的股权(股份)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股改方案、股份转让协议、章程、验资报告等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完成股改阶段的申报企业提供);
3.与辅导机构签订的辅导协议复印件(验原件,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阶段的申报企业提供);
4.证监会出具的辅导监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阶段的申报企业提供);
5.证监会正式受理文书复印件(验原件,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阶段提供);
6.企业正式上市发行有效公函复印件(验原件,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阶段提供);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8.经证监会批准的招股说明书复印件(验原件);
9.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企业上市约定的要件和申报企业具体情况确定追加其他必要资料。
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按照首次进入“新三板”的层级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1.首次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企业扶持申请表
2.企业申报“新三板”报审主要文本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股权改革方案、中介机构辅导协议、报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
3.证监会出具的辅导监管报告、正式受理文书、上市挂牌有效公函复印件(验原件)
4.首次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基础层或创新层挂牌公示系统截屏资料(系统查验)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6.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企业上市约定的要件和申报企业具体情况确定追加其他必要资料。
(三)扶持标准
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的企业:
1.奖励金额300万元,在企业完成股改、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的各阶段,分别兑现3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70万元的扶持。
2.对本政策实施前已经兑现的上市企业阶段性扶持合并计入本条款金额扶持,如有差额,实施补差;对本政策实施前已完成相应阶段性工作,但未申报对应扶持的,可在本政策有效期内申报对应扶持。
3.企业转板上市,其享受的奖励应扣除之前场外市场挂牌获得的奖励。
满足申报条件第2条的企业:
1.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的挂牌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其中对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100万元,对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补助60万元。
2.首次进入基础层且已经获得对应扶持的企业,调整后,首次进入创新层,按照差额给予40万元扶持。
3.达到IPO、境内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条件转板上市的企业,其享受的奖励应扣除之前场外市场挂牌获得的奖励。
w2022026: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
(一)申报条件
已上市并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且募集资金的 80%以上用于郫都区项目建设的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上市企业再融资补助申报表;
2.经批准的配股、增发、定向增发的招股说明书或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的批准文件;
3.资金募集及适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文件、实施计划、投资执行凭证、发行费用凭证、股东认购文书等资料复印件。
4.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对项目立项、资金募集、发行费用或股东认购、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用于郫都区项目的额度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明确披露。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6.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上市企业再融资和申报企业具体情况追加其他必要资料。
(三)扶持标准
按再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及股东认购部分)的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四)申报时间
次年1月至3月。
w2022027:支持上市企业并购重组
(一)申报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上市(挂牌)企业:
1.对本区域内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导致成本增加,完成被兼并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或资产过户),其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工商税务保留在本行政区域内的。
2.对本区域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导致成本增加,在完成被投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其被投资企业的工商税务保留在本行政区域内,且投资满1年(含1年)的。
(二)申报资料
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上市(挂牌)企业并购重组补助申报表;
2.被并购重组或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3.兼并重组协议或股权投资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4.上市企业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或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章程、验资报告、变更登记表等)复印件(验原件);
5.兼并重组基准时点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6.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纳税申报记录和税款缴纳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8.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兼并重组、股权投资和申报企业具体情况追加其他必要资料。
(三)扶持标准
满足申报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企业, 按重组所涉资产增值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单户上市(挂牌)企业在郫都区发生多次重组的,合并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w2022028:鼓励扩充流动资金贷款
(一)申报条件
符合市级贴息条件的企业,在获得市上贷款贴息后,按获得市上贴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配套扶持。
(二)申报资料
1.贷款配套贴息补助申请表;
2.贷款贴息批复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市级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单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按获得市上贴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配套扶持。
w2022029: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发行企业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成功的非上市企业。
2.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入重要生产设备并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企业多渠道融资补助申报表;
2.企业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批准文件及承销协议复印件(验原件、发债企业提供);
3.实际募集资金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复印件和专项审计报告(验原件、发债企业提供);
4.融资租赁重要生产设备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市级专项补助资金下发文件和资金到位凭证、会计记录复印件(融资租赁企业提供、验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6.其他证明材料。
(三)扶持标准
对发行企业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成功的非上市企业,按照发行额的0.1%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入重要生产设备的企业,按获得市级专项补助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配套补助。
w2022030:支持能源保障建设
(一)申报条件
建设双电源项目或实施多元化能源替换、备用设施建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通过确认获得市级专项补助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能源保障建设配套补助申请表;
2.获得成都市奖励(补助)的批复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市级专项奖励(补助)划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三)扶持标准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双电源项目,在市上给予企业缴交高可靠供电费用 10%的补助基础上,再配套 1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扶持。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多元化能源替换、备用设施建设的,在市上给予 10%的补助基础上,再配套 1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扶持。
w2022031: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
(一)申报条件
已获得成都市集成电路研发、流片扶持资金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成都市郫都区集成电路研发、流片扶持资金申请表;
2.成都市扶持资金拨付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验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扶持标准
按照成都市扶持资金的50%,给予项目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配套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