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规企业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 10 万元
2023 年,对 2022 年小升规企业,以及 2021 年小升规后 2022 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 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2024 年,对 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 2022 年小升规后 2023 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 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 10 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 20 万元,与原有政策保持不变。
省财政资金奖补对象不含深圳市企业,深圳市可参照执行
小升规企业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 10 万元
2023 年,对 2022 年小升规企业,以及 2021 年小升规后 2022 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 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2024 年,对 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 2022 年小升规后 2023 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 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 10 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 20 万元,与原有政策保持不变。
省财政资金奖补对象不含深圳市企业,深圳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