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奖励项目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1日
资助内容和支持标准:
每年评选不超过10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按照工作站上年度实际支出成本的50%,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一)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社会 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1年以上,且已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
(二)在宝安有稳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主办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相关工作机制较完备;
(三)认真贯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积极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 四五”规划,在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四)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行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按时向宝安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及行业知识产权状况;
(五)在宝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服务、研 究,为宝安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检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维权援助、争议解决、行业及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等服务,建立争端解决服务机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