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了关于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其中提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和《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一条“一年内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未申诉通过的”有关规定,拟对济南哈福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备案主体暂停预审服务资格。
关于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
近日,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了关于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其中提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和《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一条“一年内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未申诉通过的”有关规定,拟对济南哈福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备案主体暂停预审服务资格。
关于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