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开通风投创投机构项目投资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一、政策内容
对投资南山区企业(含外地迁入)1年以上的风投创投机构,根据其实际投资南山区企业的累计金额,每投资5000万元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投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对投资南山区企业(含外地迁入)1年以上的风投创投机构,根据其实际投资南山区企业的累计金额,每投资5000万元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投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二)投资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2022年11月10日期间。投资时间以投资款汇款时间为准。投资货币为非人民币的,按照汇出投资款当天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三)截至2023年11月10日,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企业仍持有所投资的南山区企业的股权(份额)。
(四)外地迁入的南山区企业指2023年11月10日前注册地变更为南山区的企业。
(五)本项目支持资金受南山区年度产业资金总额控制。视申报情况和资金安排,对支持金额、拨付进度等进行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