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省全省第三批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林草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与繁育开发工作,加大林草良种选育推广与扩繁使用力度,加快林草良种化进程,推进我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和国家林草局《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省第三批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列入《安徽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21-2025年)》的原、异地保存库。对已纳入国家与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国家与省级林木(草)种质资源库的,保存目标树草种种质同名或异名的,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二)收集保存的林草种质资源应为全省主要造林树种、重要乡土树种、珍稀濒危类树种、生态抗逆树种、重要草本植物等我省特有林草品种,具有遗传多样性、完整性和原真性,具备一定的生产、科研或推广价值,知识产权明晰、保存场所充足、技术力量充沛。对已纳入《安徽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2022版)、《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3版)的林草种质资源,将优先考虑开展保存建库工作。
(三)具备一定保存规模和发展潜力,保存规模由保存的种质份数综合决定。林草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总规模原则上不小于10公顷,保存目标树种林分类型为近熟林、中龄林或成熟林等,保存类型为幼龄林和过熟林的原则上不宜申报原地保存库;单一林草异地保存库总规模原则上不小于10公顷,保存种质份数不少于100份;多林草异地保存库总规模不小于15公顷,栽植繁育的林草品种(含引种品种)原则上不少于5种,种质保存份数不少于250份。收集保存的林草种质资源被纳入《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3版)的,林草种质资源库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土地权属清楚,原则上应为国有土地或长期租赁(租赁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0年),具有较好的、长期稳定的保护管理基础。
(五)生产基础设施健全,符合林草种质资源保存需要。
(六)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具备与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且保存完整。
(八)有技术力量较强的科技支撑单位或技术专家。
(九)有能够保障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扩繁、运行管理等所需的经费。
二、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材料申报。包括申请报告,《全省第三批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申报书》(附件1),主要保存种质对象照片及资料,位置图和区界图等相关图件资料,土地使用证、林权证等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科技支撑协议书,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材料,论证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实地考察。省林业局组织考察组对申报的林草种质资源库进行现场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三)确定公布。省林业局组织召开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专家评审会议,评审论证通过的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省林业局按程序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宣传部署,统一组织市级审核推荐与专家论证,认真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第三批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原则上不超过2处),结合专家意见合理排序后进行申报。鼓励推荐林草资源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国有性质综合单位。
(二)《全省第三批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申报书》应严格按照《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填写,其中申报库库域面积(含核心区和附属区)要以技术专家现场测定后的实际面积规范填写,四至边界需GPS定位,采用2000坐标系落地坐标,不得虚扩虚填。
(三)申报材料命名规则为所在县(市、区)名称或依托单位名称+具有代表性的保护对象名称+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如:绩溪县镇头林场光皮桦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安徽省林科院乌桕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金寨县大别山山核桃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等。
(四)请各市林业局统一汇总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通过全省林业OA办公系统报送省林业局(扫描件)。申报材料装订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省林木种苗总站,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安徽省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申报书
林草种质资源库名称:
申 报 类 型:
申 报 单 位:
申 报 时 间: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安徽省林木种苗总站编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类型为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原、异地保存库。
二、申报单位为自愿申请为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的具体实施单位。
三、“地理位置”指林草种质资源库所在的县(市、区)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四、“地理坐标”指林草种质资源库所跨的经纬度范围,2000地理坐标系。
五、“自养能力情况”主要包括自养手段,每年纯收入及其占总支出的比例等内容。
六、“基础设施概况”主要包括现有业务用房、辅助用房、生活用房、交通工具、通讯手段、重要仪器设备的情况。
七、“研究概况”主要包括已完成的科研项目名称及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名称、科研计划等。
八、“自然环境状况”主要包括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概况、现存和潜在的环境问题等内容。
九、“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主要指社会、经济活动对保护对象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预防措施。
十、按申报书格式填写,位置不够可适当加页,但不得改变格式和内容。
十一、本申报书一式三份,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材料统一用A4 纸张双面印制。
十二、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省林木种苗总站负责解释。
种质资源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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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保护树草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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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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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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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公顷) |
总面积 |
核心区 |
附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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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 和使用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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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建时间 |
批准机关 和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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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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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现有 管理 人员 |
现有 科技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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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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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质资源库 保存方式 (原地保存、异地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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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经费来源 和数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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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资源收集、保护及研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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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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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保护树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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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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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综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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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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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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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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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所列分栏不够填写可另加附页。
林草种质库保存种质资源目录
(申报异地库填写)
序号 |
种质名称 |
种名 (拉丁学习名) |
种质类型 |
保存数量(株) |
附件2 | |||||
全省第三批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推荐表 | |||||
市 | |||||
序号 | 林草种质资源库名称 | 保存树草种 | 保存份数(份) | 保存面积(核心区面积)公顷 | 类型 |
1 | |||||
2 | |||||
注:各市对上报的候选林草种质资源库进行排序,同一林草种质资源库保存多个树草种的,保存树草种、保存份数、保存面积需分别填写,类型填写原地或异地保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