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出专门部署。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技术向企业转化实施,助推企业将转化的专利技术变为专利产品,对做优做强湖南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意义重大。
实施方案在重点任务、实施方法和路径选择上体现“4415”的特色,即“四个端口”“四个专项计划”和15条具体措施。
瞄准专利转化运用的堵点,提出要畅通专利转化的“四个端口”,即盘活做优技术供给端,培育提升企业承接端,做大产业聚集端,优化平台服务端。
围绕“四个聚焦”,实施“四个专项计划”,并明确15条具体措施。聚焦高校和科研机构激发新活力,实施知识产权提质增效专项计划;聚焦企业注入新动力,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企业成长专项计划;聚焦产业集聚效能,实施密集型产业强链增效专项计划;聚焦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服务助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四个专项计划”将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中小企业专利分层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保护及合作交流等15条具体措施纳入其中,并根据相关省直部门的职能职责具体分工。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的具体建设目标,对专利转让许可次数的增长、专利产品备案数量、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等提出一系列可量化指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日前,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印发《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引导,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地方试点工作开展。
《办法》主要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及管理事项进行了明确,分总则、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管理监督、附则五个章节,共计28条。《办法》分别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目的、适用范围、登记原则及登记部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具体事项;登记申请人的条件及登记主体的权益;登记程序及登记证书期限;相关部门和登记机构的登记管理、推广应用、保护及监督职责等。
《办法》从6月11日起施行,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平台正式启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工作。随着《办法》的出台及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将有力维护陕西省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陕西省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使用,进一步释放陕西省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陕西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