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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护中心建立重点备案主体名单!名单外的提交预审请求需要同步提交研发证明等佐证材料

2025-01-10 19:09:29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9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创新主体需求,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预审工作的最新要求,最大限度满足重点备案主体的专利预审请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最大限度满足专利申请预审需求。全力满足重点备案主体预审需求,引导备案主体建立专利申请筛选机制,遴选质量高、确需加快授权给予保护的专利提交预审请求。为避免因集中提交专利申请预审请求而影响预审服务质效,备案主体应合理安排专利申请预审提交时间。

建立重点备案主体名单机制。首批确定的重点备案主体名单包含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的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以及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和预审质量均较高的2461家备案主体(附件)。名单外的其他备案主体按原提交途径提交预审请求,在提交预审请求案件的同时,需要同步提交研发证明等佐证材料。

重点备案主体名单动态调整:

(1)纳入省局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或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不低于5件的;或上一年度预审合格比不低于95%,且预审受理量不低于2件的;或符合《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备案主体确定为重点备案主体。

(2)重点备案主体名单外的可提交符合《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动态补充到重点备案主体名单中。

(3)对不遵守预审规范或有低质量专利申请行为的重点备案主体,动态调整为非重点备案主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

附件2461家重点备案主体: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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