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业自律,净化行业风气,坚决遏制违规行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对近期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的12家专利代理机构作出处理。
上述机构在专利代理服务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规行为,违背了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要求。依据《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本会研究决定对12家专利代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分别给予除名和通报批评的惩戒,对非会员予以公开谴责。
各专利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共同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环境。
附件(请阅读原文):
1.关于对苏州国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果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2.关于对深圳市励知致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尹瑛瑛予以公开谴责的决
3.关于对北京鼎和日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窦俊雅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4.关于对合肥诚育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建军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5.关于对长沙准星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予以公开谴责、给予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邓汉军通报批评惩戒的决定
6.关于给予北京投知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除名、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彦鹏通报批评的惩戒决定
7.关于对北京凳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余鲜靖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8.关于对合肥懿晟卓越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少静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9.关于对田云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10.关于对深圳博敖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明香公开谴责的决定
11.关于分别给予北京凯谦巨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除名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厅通报批评的惩戒决定
12.关于对北京领时辉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巧丽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