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省⼯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促进⼩微⼯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的函》(粤⼯信融资函〔2022〕42号),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4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资助标准
(一)对2021年“新升规”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二)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1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二、资助条件
奖励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信息标准化表格(附件1);
(二)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
(三)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营业执照。
四、申报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公开发布入库申报通知,明确受理流程、时限和要求等;
(二)网上申报。企业登陆“企莞家”,全天24小时进行网上入库申报,在申报截止日前提出入库申请,并上传有关资料。
(三)形式审查。市工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资质审核。市工信局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入库要求。通过资质审查的企业需根据审批意见提交纸质材料。
(五)征求意见。市工信局就企业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定企业是否存在不予入库情形。
(六)社会公示。市工信局根据审核情况,拟定入库企业名单,在“企莞家”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项目入库。市工信局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企业,予以列入入库安排表,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资金拨付。省财政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各地财政部门,各地工信部门按照本地区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申报截止2022年10月24日。
六、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规范财政资金申报及管理,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尤其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信息等),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因无法取得联系对申报结果造成影响一律后果自负。
(三)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保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四)纸质资料应按顺序进行装订,加盖公章,并一式两份的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资料安全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具体地址参阅下文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