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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49理解与实施》连载——8.5.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2022-12-13 10:27:47  来源:IATF16949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48

《16949理解与实施》连载——8.5.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8.5.3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对组织使用的或构成产品和服务-部分的顾客和外部供方财产 组织应予以识别、验证、保护和防护。

若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情况,组织应向顾客或外部供方报告, 并保留所发生情况的成文信息。

注: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可能包括材料、零部件、工具和设备以及场所、知识产权和个人资料。

[理解与实施要点]

1、顾客和外部供方财产 是指财产的所有权不是组织拥有,这些包括顾客的产品和外部供方的产品,但组织控制、使用或交于组织保管。

2、顾客和外部供方的财产包括三类:

a)处于组织的控制下的顾客和外部供方财产,如顾客寄存的物品、行李、样品等。

b)组织使用的顾客和外部供方财产,如顾客提供给组织使用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图纸、信息、数据、个人信息等。

c) 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如顾客提供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组件、包装材料等。

3、顾客和外部供方的财产包括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例如材料、工具用户端、知识产权或个人数据)

4、组织应根据财产的类型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产品要提供适宜的贮存场地;设备、工装要提供适当的维护;量具要及时进行鉴定;图纸要提供保护;个人信息不能外传,不能用于其它商业目的。

5、对于顾客和外部供方的财产,组织只能检查、验证、报告的权力,不具备处置权力。

6、当顾客财产 发生失、损坏、质、磨损、物理或化学变化时,组织要及时报告顾客,并保存好相关的记录。

7、保存顾客和外部供方的财产的检查、 验收、报告、使用的形成文件的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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