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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技术评审介绍,电子烟技术评审申请材料基础要求、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2023-05-11 08:10:13  来源:生产许可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908

电子烟技术评审介绍,电子烟技术评审申请材料基础要求、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材料参考模板(一)

(一)产品的基础信息

要求:采用文本格式撰写,应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要求填写产品的基础信息,申请材料内容与管理系统填写一致。

一次性电子烟应包括以下内容:

品牌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雾化物烟碱浓度、雾化物烟碱总量、雾化物形态、外观颜色、电池容量和盒包装个数。

烟弹应包括以下内容:

品牌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雾化物烟碱浓度、雾化物烟碱总量、雾化物形态、盒包装个数、所有适配烟具的产品名称和产品编号。

烟具应包括以下内容:

品牌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电池容量、外观颜色、盒包装个数、所有适配烟弹的产品名称和产品编号。

(二)产品的商标注册证

要求:按有关要求,逐项插入商标注册证图片,图片应清晰。

(三)产品包装及外观图片

要求:按有关要求,逐项插入包装及产品相关图片,图片应清晰。

(四)产品内附说明书样稿

要求:插入产品说明书图片,图片应清晰;以文本格式填写产品说明书中的文字内容;逐项阐述产品说明书与《电子烟》国家标准7.2要求的符合性;阐述产品说明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GB/T5296.1-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的符合性。

1.产品说明书图片

2.产品说明书文本

3.产品说明书与《电子烟》国家标准7.2要求的逐项符合性

要求:应列出《电子烟》国家标准条款以及条款在产品说明书中对应的位置。

一次性电子烟至少包括的条款:7.2.1a)~i)。

烟弹至少包括的条款:7.2.1a)~b)、7.2.1e)~i)、7.2.2b)。

烟具至少包括的条款:7.2.1a)~d)、7.2.1h)~i)和7.2.2b)。

4.产品说明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GB/T5296.1-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的符合性

(五)产品描述报告

要求:采用文本格式,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逐项填写以下内容,所有条目必须填写,若申请产品不适用该条目,需说明原因。

1.产品简述

(1)产品标志

要求:插入产品标志图片,图片应清晰;以文本格式填写产品标志中的文字

内容;逐项阐述产品标志与《电子烟》国家标准7.1要求的符合性,应列出《电子烟》国家标准条款以及条款在标志中对应的位置。

一次性电子烟至少包括的条款:7.1.1a)~e)。

烟弹至少包括的条款:7.1.1a)~e)和7.1.2a)。

烟具至少包括的条款:7.1.1d)~e)和7.1.2a)。

(2)产品信息

要求:应至少填写产品名称、产品组件类别(烟具、烟弹、一次性电子烟)、工作原理、主要结构。

(3)匹配组件

要求:申请产品为烟具或烟弹时,应填写所有匹配使用的其他组件的产品简述,至少包括所有配套组件在管理系统中的产品编号、名称型号、匹配要求和组装方法等。

2.产品设计和技术参数

(1)气溶胶产生方式

要求:至少包括雾化原理、雾化结构设计和材质。

(2)结构简图

要求:至少包括部件名称、部件功能。

(3)电压及功率

要求:至少包括电压、功率,是否可调节、范围及允差。

(4)雾化元件参数

要求:加热雾化至少包括电阻及允差,超声雾化至少包括振荡频率及允差。

(5)雾化区域温度

要求:至少包括雾化器工作温度范围、阻断温度。

(6)产品其他功能

要求:产品其他功能是指除雾化产生气溶胶和《电子烟》国家标准规定的功能外的其他功能(如蓝牙、定位等),至少包括功能描述和安装、操作和使用说明。若申请产品不适用该条目,说明原因。

(7)电子系统设计及技术参数

要求:一次性电子烟、烟弹与烟具组装成完整电子烟的电子系统设计图片应

清晰,技术参数应采用文本格式。

(8)雾化物相关物理指标

要求:应至少提供雾化物的形态、体积/质量、密度。

(9)产品的风味描述

要求:应提供包括详细的嗅感、味感和三叉神经感综合描述。

(六)产品配方与原材料报告

要求:采用文本格式,按照《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资料具体要求》,逐项填写以下内容,所有条目必须填写,若申请产品不适用该条目,需说明原因。

1.电池和电池组

(1)电池基本参数

要求:应提供电池基本参数及执行的标准;基本参数至少包括类型、规格、额定容量、电压,可充电电池还需提供充放电参数、循环寿命。

(2)执行标准证明材料

要求:应提供现行电池和电池组执行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检测报告或供应商检验检测报告。

2.电子烟用材料

(1)与口腔、雾化物或电子烟释放物接触的材料清单

要求:应提供与口腔、雾化物或电子烟释放物接触的材料清单,并说明材料材质、用途、工作条件及执行的标准,工作条件指与口腔、雾化物或电子烟释放物接触情况和工作温度等。

(2)执行标准证明材料

要求:应提供与口腔、雾化物或电子烟释放物接触的材料执行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检测报告或供应商检验检测报告,测试条件应反映实际工作条件、接触介质。

3.雾化物原料与配方

(1)配方原料清单

要求:应提供配方原料清单(所有原料),至少包括通用名称(若适用,提供CNS号、CAS号)、用途、用量及执行的标准,原料按质量分数降序排列。

(2)烟碱或烟碱盐

要求:应提供雾化物中使用的烟碱或烟碱盐,至少包括浓度、总量、允差及执行的标准

(3)其他认为必要的雾化物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要求:若雾化物中使用了《电子烟》国家标准之外的物质,应提供安全性评

价报告。

(4)执行标准证明材料

要求:应提供重要原料(如烟碱或烟碱盐、烟草提取物、丙二醇、丙三醇、水等)执行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检测报告或供应商检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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