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赣区府发〔2020〕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获得省级认定的高端研发机构;(3)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4)获得省级以上重大研发专项和科技协同创新体项目的企业,获得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的企业;(5)企业开发的省级新产品(重点新产品)年销售收入到达200万元以上,且通过新产品验收(鉴定)其技术水平达国际水平、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的企业;(6)获得的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含专利奖)的企业;(7)首次入选江西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瞪羚、潜在瞪羚企业的;(8)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9)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和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10)通过购买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在我区首次实施,项目投产一年内实现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且缴纳税收10万元以上的企业;(11)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携带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专利)来我区创办企业或与区内企业以技术入股形式合作,当年注册且项目投产一年内实现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且缴纳税收10万元以上的企业;(12)被列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的;(13)获得境外国家及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申请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的单位,提交《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赣县区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含电子版,发送gnygq@163.com)和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原件(原件核对后返回企业)、复印件一式二份,分别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6月25日前送区教科体局受理,逾期不再受理。受理汇总后,提交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政府讨论审批。
三、审核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区工信局
审核项目: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新产品
地 址:区行政中心大楼三楼0326室
联 系 人:黎根英,联系电话:4446721.15216175416
(三)区市场监管局
审核项目: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和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专利(含国家、省级专利奖,PCT专利、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地 址:双龙大道39号区市场监管局大楼四楼知识产权和科技发展股
联 系 人:黄子诚,联系电话:4437506.18107072910
(三)区教科体局
审核项目:高新区外企业获得的除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审核外的其他科技创新奖励的项目
地 址:区行政中心中塔十七楼1716室
联 系 人:叶光青,联系电话:4441927.13576689858
(四)高新区科创局
审核项目:高新区内企业获得的除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审核外的其他科技创新奖励的项目
地 址:狮子岩大道赣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二楼209室
联 系 人:杨天卓,联系电话:4421525.18679702979
(五)区税务局
审核项目:申报引进(购买)技术实施转化及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实用新型专利奖励资金的企业所涉及的缴税情况
地 址:城南大道中段区税务局大楼四楼
联 系 人:吴三英,联系电话:7775565.13879705798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奖励项目的认定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不在时间范围内的不予受理。
2.企业在申报引进(购买)技术实施转化及科技成果产业化补助资金时,需如实提供第三方机构出据的技术评估报告。
3.企业要如实提供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报材料,对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将列入科研失信名单。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提交的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4.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及原件的审核,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所有奖励项目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就高不重复奖励。
附件1.企业信用承诺书
2.赣县区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表
3.赣县区科技创新奖励项目标准
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