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受理2021年度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有关项目扶持的通知(自愿性清洁生产专项扶持) |
申报时间 |
2021-10-21/2021-10-28 |
支持方式 |
对通过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予以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省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予以追加2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
申报主体 |
注册地、纳税地及统计地在龙岗区的法人企业;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取得显著的环境、经济效益 |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受理2021年度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有关项目扶持的通知(自愿性清洁生产专项扶持)
2022-05-07 09:47:3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